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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五月攝於日本足利花園
有個朋友因心肌梗塞走了,他的老婆除了要承受悲傷,還要
為財產繼承的事心煩。
她的老公除了留下一棟房子,身邊的現金不多。本來計畫的
是賣掉原本的透天厝,遷居到有電梯的大樓。大樓尚未交屋,
透天厝尚未賣成,老公突然間走了。
她沒有子嗣,原以為透天厝可以過繼在她名下,她可以靠這
棟房子的租金過下半輩子。手續進行中被卡住,原來這棟房
子是祖產,在他們沒結婚前就過繼,現在他們沒有子嗣,按
法律規定,配偶只能分一半,另一半由兄弟姊妹均分。
其他兄弟姐妹都有子女,只有她是孤家寡人一個,每個月的
收入不多,而且她也快屆齡退休。她是臨時人員,退休並無
退休金可領。
目前兄弟姊妹的意向不明,不提供印鑑證明,所以程序沒有
辦法進行。她說人性的貪婪讓她覺得很可怕,為什麼他們沒
辦法站在她的立場想?
他們兄弟姊妹共五人,當初公婆各給一棟,其他人都已賣掉,
只有他們守住,為什麼要分一半給兄弟姊妹?
法律是一種保障?還是一種绊腳石?
她的無奈,我可以了解。
到底人性本善?還是人性本惡?
人性經不起考驗,醜陋面已現形。
經過一番思維,我還是寧願相信---人性本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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